【阳光一幼动态】岳池县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项
| 招商动态 |2017-06-05
岳池县2017年秋季
小学一年级
招生工作相关事项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首先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园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为帮助大家了解岳池县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项,一幼根据岳教科体发〔2017〕13号文件《岳池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岳池县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项整理如下,请各位家长朋友仔细阅读。
招生时间
小学一年级新生:
(1)县城区学校
8月23日,城区学校公示本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8月25-26日,城区学校按照划定区域、招生批次对学生一次性进行分类登记。
8月27日,城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登记情况按照招生批次进行录取。
8月28日,城区学校对录取的新生放榜公示。
8月30-31日,新生报名入学。
(2)乡镇学校
8月29-31日,一次登记,一次性录取并组织新生报名入学。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一)县城区学校
1.户籍或居住地在岳池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共四类。
(1)正住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证一致者。
(2)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同一户籍及户籍在城区一年及以上,无房产证者。
(3)房产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房产户。
A.房产证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取得房产证,但户籍与房产证不一致者。
B.购房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购房,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18年9月底前。
(4)挂靠户:符合以下两类情况之一的属于挂靠户。
A.挂靠户籍户: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城区,父母无固定房产,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户口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B.挂靠房产户: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县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县城购买了住房,户口挂靠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一年及以上者。
2.现役军人子女、重大招商引资户(法人)子女、援藏干部子女、父母工作调动子女。
3.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合法经商一年及以上者。
(2)务工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合法务工一年及以上者。
4.拆迁户: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者的子女。
(二)乡镇学校
招收户籍为本乡镇(或片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特殊学生就读
本县户籍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岳池县特殊教育学校(九龙镇白鹤桥村)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与普通中小学生同等条件在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跟读。
招生区域划分
(一)城区学校招生区域
东街小学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巷的单号或双号
1、园田路:双号:2——316;
2、九龙堰街:单号:1——以后所有单号;
3、九龙堰巷:单号:35——以后所有单号;双号:46——以后所有双号;
4、东外街:单号:1——207;双号:2——200;
5、建设路:单号:1——87;双号:2——98;
6、新东街:单号:1——83;
7、民政巷:单号:1——35;双号:2——34;
8、文环街:单号:1——以后所有单号;
9、万兴街:单号;1——47;双号:2——56;
10、环城东路:单号;1——207;双号:2——242;
11、南街(上中下):单号:1——109;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
大东街;东园巷;兴旺巷;老鸭山巷;东外下河街;新园巷;公园路;步行巷;影剧巷;建设巷;万兴小街;万环巷;同乐巷;小东街;凤鸣街;万贸街;老县医院;天龙世家等。
东街小学文星学校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巷的单号或双号
1、园田路:单号:359——以后所有单号;
2、白塔路:单号:1——以后所有单号;
3、银城大道:单号:721——871;
4、银城南路:单号:81——191;双号:70——164;
5、九龙大街延伸段:双号:2——以后所有双号;
6、九龙大街:单号:383——以后所有单号;
7、新风街:单号:1——117;双号:2——118;
8、九新街:单号:1——73;双号:2——138;
9、丝绸路:单号:1——87;双号:2——78;
10、育才巷:单号:1——29;双号:2——28;
11、银城中路:单号:127——215;双号:130——240;
12、大西街:双号:282——364;
13、天龙街:单号:87——以后所有单号;双号:66——以后所有双号;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
九圆巷;丝绸巷;团结巷;税苑巷;银南巷;姚家巷等。
师范附小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巷的单号或双号
1、大西街:单号:1——295;双号:2——70;
2、园田路:单号:318——348;
3、新东街:单号:2——84;
4、文环街:双号:2——以后所有双号;
5、万兴街:单号:49——以后所有单号;双号:58——以后所有双号;
6、环城东路:单号:209——289;双号:244——328;
7、新中巷:单号:1——31;双号:2——46;
8、环城西路:单号:1——431;双号:2——476;
9、南街(上中下)单号:111——253;双号:2——336;
10、火烧坝巷:双号:2——以后所有双号;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
物资街;一字街;正北街;风山巷;肖家巷;向家堰巷;工会巷;会府街;环西街;西外街;一中巷;郭家巷;文星街,文明街等;一中家园;
南街小学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巷的单号或双号
1、环城西路:单号:433——以后所有单号;双号:478——以后所有双号;
2、环城东路:单号:291——以后所有单号,双号:330——以后所有双号;
3、新中巷:单号:33——以后所有单号;双号:48——以后所有双号;
4、育才巷:单号:31——以后所有单号;双号:30——以后所有双号;
5、园田路:双号:350——以后所有双号;
6、大西街:双号:72——280;
7、银城中路:单号:1——125;双号:2——128;
8、银城南路:单号:193——549;双号:166——464;
9、白塔路:双号:2——以后所有双号;
10、新风街:单号:119——以后所有单号;双号:120——以后所有双号;
11、天龙街:单号:1——85;双号:2——64;
12、九新街:单号:75——以后所有单号;双号:140——以后所有双号;
13、银城大道:单号:537——719;双号:538——868;
14、南街(上中下):单号:255—以后所有单号;双号:338——以后所有双号;
15、火烧坝街:单号:1——以后所有单号;
16、环城西路:单号:433——以后所有单号;双号:478——以后所有双号;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
康佳巷;环城巷;城西巷;新马路;岳光路;祥和街;绿邮街
玉皇街;南外街;兴盛街;新马路街;新风巷;玉皇巷;祥龙街;金龙街;玉龙街;腾龙街;南门市场等。
凤山小学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巷的单号或双号
1、滨河西路:双号:2——134;
2、体育路:单号:1——363;双号:2——316;
3、九龙大街:单号:1——381;双号:2——240;
4、大西街(东):单号:297——531;
5、园田路:单号:1——357;
6、新东街:单号:85——以后所有单号;双号:86——以后所有双号;
7、建设路(东):单号:89——493;双号:100——384;
8、民政巷:单号:37——以后所有单号;双号:36——以后所有双号;
9、东外街:单号:209——以后所有单号;双号:202——以后所有双号;
10、九龙堰街:双号:2——以后所有双号;
11、九龙堰巷:单号:1——33;双号:2——44;
12、安拱路:双号:2----以后所有双号;
13、翔凤大道:双号:2----234;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
光明街;凤小巷;文体街;园田巷;园丁巷;安拱巷;金穗巷;外安街;睦邻街;外滩街;九龙巷等;九龙堰村4、5组;富发城;书香学庄;东河之春;万鑫水晶城等。
九龙小学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巷的单号或双号
1、银城大道:单号:873——909;双号:870——以后所有双号;
2、九龙大街延伸段:单号:1——以后所有单号;
3、滨河西路:双号:136——以后所有双号;
4、丝绸路:单号:89——299;双号:80——330;
5、大西街:双号:366——590;
6、体育路:单号:365——以后所有单号;双号:318——以后所有双号;
7、九龙大街:双号:242——以后所有双号;
8、银城中路:单号:217——以后所有单号;双号:242——以后所有双号;
9、银城南路:单号:1——79;双号:2——68;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
先锋街;九园巷;团结巷;石桥街;先锋巷;织锦巷;自生巷;天登巷;平安路;新平路;玉竹路;光园路;健康路;工业路;玉皇观新平桥棚户改造小区;川主庙村安置小区;白鹤桥村安置小区;凤凰山村安置小区;狮子坡村安置小区;白塔村安置小区;科伦苑;南溪花园;滨河印象;兰湾河畔;津典时代;南方绿洲等。
东湖学校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巷的单号或双号
1、建设路(东):单号:495——561;
2、滨河东路:双号:2——302;
3、安拱路:单号:1----以后所有单号;
4、花园路:所有单双号非农业户。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村组
迎宾大道;自生路;东湖路;师范街;;体育路上段;学府街;东风路;荣耀城;东湖家园;东湖帝豪苑;滨河新居;滨河豪宅;假日绿洲;德诚丽景;奥帝明珠;东湖盛景;九龙市场;九龙镇廉租房小区;东湖片棚户改造小区;花园镇自生社区拆迁安置户;九龙堰村一、二、三、六组等。
实验学校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巷的单号或双号
1、滨河东路:双号:304——以后所有双号;
2、大西街(东)单号:533——613;双号:592——682;
3、翔凤大道:双号:236——以后所有双号;
4、建设路(东):双号386——484;
5、丝绸路(东):单号:301——以后所有单号;双号:332——以后所有双号;
6、银城大道:单号:911——至大米厂翔凤大道路口;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
滨河东一路;滨河东二路;滨河东三路;杜家路;何溪巷;何家巷;东滨巷;东城御景;祥成家园;鑫城明珠;海港小区;云海锦秀;凌云佳苑;庭佳苑;滨江国际、城南上园、锦宏国际商贸城、兰亭苑、荣新悦城、尚城国际、恒泰雅居、盛世铭都、奥帝鑫城、明日晶典、东方丽都等。
余家河学校(暂借北师广校教室上课)
招收所辖街道(路)的单号或双号,小区
翔凤大道以东:单号1——至广岳大道口以东侧所有小区;安拱路一段;成果路上段、中段;瑞鼎君悦;城市金地;瑞鼎星都会;东湖彼岸;北师大天街小区;亿联小区;五里牌村安置小区;向家沟村安置小区;即显庙村安置小区、造甲垭村安置小区等。
翔凤学校(暂借川师七中教室上课)
招收所辖街道(路)的单号或双号,小区、村
翔凤大道:单号:1号(广岳大道世纪电力城)——原大米厂东侧。成果路中、下段;丝绸路一段;东城首座;世纪电力城;城市领地;瑞鼎公馆;公园一号;凤凰小区;县联社小区;即显庙村、火盆山村、向家沟村棚户改造小区等。
洗马小学
一、招收所辖街道(路)的单号或双号
银城南路:单号:551——以后所有号;双号:466——以后所有号;
银城大道:单号:1——535;双号:2——536;
二、招收所辖街道(路)、巷、小区、村组
北外街;水巷子;兴隆街;盐垫街;岳光路;科伦路;民生桥村;范家沟村;石庙子村;百步梯村;洗马滩村;菊花山村;赵椿桥村;曾家堰村;莲花寺村等。
花园小学
1、花园路所有的农村户;
2、除自生村拆迁户以外,原花园镇所有区域。
(二)乡镇学校招生区域
按乡镇(或片区)所辖村社范围划分,由学校在原服务范围内招生。
材料准备
适龄儿童、少年到招生学校进行登记时必须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或居住地为岳池县城的适龄儿童、少年登记必须提供材料:①户口簿;②房产证;③房屋所有权人(房主)身份证;④购房合同(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前或交房时间为2018年9月底前);⑤购房款票据;⑥买受人(房主)身份证。
(2)驻县城军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军人士官证(或军官证)及县人民武装部的相关证明。
(3)援藏干部子女、安置在县城单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子女及因工作调动到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上班的工作人员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组织人事部门安置或调动工作的文件、调令。
(4)落户岳池县城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法人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批文。
(5)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经营场所证明(门市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以及截至2017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经营时间达1年及以上的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准)。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必须提供的材料:①户口簿、父母身份证;②经县人社部门备案的与县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③截至2017年7月底前已在县城连续务工1年及以上且现仍在该单位务工的证明(以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④由用人单位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且申请入学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的证明(以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为准);⑤居住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或住房租赁合同)。
(7)因城区改造征地、房屋拆迁,未入住新建房或搬迁房的子女登记要求,本类人员到九龙镇、花园镇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再持证明及材料到其相应学校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拆迁协议;③安置协议;④居住证明。
招生办法
2017年秋季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计划(招生计划另文下发)、按区域、实行分批次招录的办法。
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按原服务范围一次性招录适龄儿童就读小学。
(一)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批次
第一批:正住户。
第二批:户籍户。
第三批:房产户(含拆迁户)。
第四批:现役军人子女、重大招商引资户子女、援藏干部子女、父母工作调动子女。
第五批:挂靠户
第六批:务工和经商户。
(二)学校招收学生按批次顺序进行
具体如下:
1.招生学校首先招收通过资格审核的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
2.招收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尚有剩余学额的,可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少于剩余学额时,招生学校应如数录取;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招生学校可按照适龄儿童、少年获得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录,额满为止。
3.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还有剩余学额的,可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可先按照住建部门房产确权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按购房正式发票开出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最后录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未办理(因或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4.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额的,可启动招收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
5.招收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额的,可启动招收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城区或在县城购买住房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招录,直到额满为止。
6.招收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后,招生学校仍然有剩余学额的,可启动招收第六批次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父母为进城经商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进行招录。
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所学校登记就读,不得多校申请登记,否则按最后一个批次录取。
2.招生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录取满额而未录取的学生或错过登记时间的学生在九龙城区督导责任区登记,报送县教科体局教育股按照“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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